造纸标准体系中的《溶解浆》标准刚刚制定完成,适用于碱法蒸煮工艺生产的溶解木浆和溶解竹浆。纺织标准体系中通用的有FZ/T51001-2009《粘胶纤维用浆粕》,对粘胶长丝用棉浆粕、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粕、N1类木浆粕(含70%以上的针叶木)、N2类木浆粕(含70%以上的阔叶木)进行规定。国家标准中还有对粘胶纤维的标准规定,依据GB/T14463-200《粘胶短纤维》对粘胶纤维干裂断强度、湿裂断强度、干裂断伸长率、线密度偏差率、长度偏差率、超长纤维率、疵点、残硫量、倍长纤维、油污黄纤维、干裂断强力变异系数、白度进行测定。此外,纺织行业标准中还有FZ/T51002-2006《粘胶纤维用竹浆粕》,FZ/T51009 -2014《粘胶纤维用麻浆粕》产品标准。
溶解浆理想的质量为:α-纤维素含量越高越好;杂质含量越低越好;聚合度分布均匀一致,分布区间越窄越好;反应性能优良;纤维长度分布均匀;浆粕成分均一性好。
现有国家标准体系对溶解浆的规定存在造纸和纺织两方面标准要求,要协调好两种标准之间的关系,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溶解浆和粘胶纤维行业。
1、标准中质量指标的设置问题
现有标准体系中大部分都是化学性能指标的规定,物理性能指标的要求较少。然而溶解浆的化学性能及物理性能同样重要,甚至物理性能指标对溶解浆产品质量的影响更大。在溶解浆纯度达到一定程度时,物理性能的影响起着关键性的作用。因此,对物理性能指标的标准规定显得非常重要。
⑴碱溶解度
现有《溶解浆》标准对溶解竹浆做了碱溶解度(优等品S10≤7.O、S18≤3.5,合格品S10≤10.0、S18≤4.0)%的规定,缺少对溶解木浆的规定。FZ/T51001-2009《粘胶纤维用浆粕》也未对木浆粕和棉浆粕的碱溶解度进行规定。鉴于碱溶解度的重要作用,同时该指标又是国外评价溶解浆的重要参数,有必要加强溶解浆产品标准对该指标的规定。
⑵吸碱值
吸碱值是溶解浆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。为了使浆粕纤维素与碱的反应完全,就要求浆粕具有较高的吸碱值。一般情况下,吸碱值愈高品质愈佳。现有《溶解浆》标准缺少对吸碱值的规定。FZ/T51001-2009《粘胶纤维用浆粕》也未对木浆粕进行规定,规定了棉浆粕的吸碱值。
鉴于吸碱值的重要作用,有必要加强溶解浆产品标准对该指标的规定。
⑶反应性能
现有的《溶解浆》标准缺少对反应性能的规定。FZ/T51001-2009《粘胶纤维用浆粕》未对木浆粕、粘胶长丝用棉浆粕进行规定,规定了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粕的反应性能。鉴于反应性能的重要作用,同时该指标又是国外评价溶解浆的重要参数,有必要加强溶解浆产品标准对该指标的规定。